產(chǎn)品中心
公司構(gòu)建了以衛(wèi)生用藥、農(nóng)業(yè)用藥、畜牧用藥、PCO技術(shù)服務、洗化消毒產(chǎn)品為主體的業(yè)務體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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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(chǎn)品描述
參數(shù)
農(nóng)藥臨時登記證號:WP20180144
農(nóng)藥生產(chǎn)許可證號:農(nóng)藥生許(蘇)0140
產(chǎn)品標準號:Q/320114RC044-2020
高氯·甲嘧磷 |
總有效成分含量:7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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劑型:水乳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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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毒 |
高效氯氰菊酯含量:1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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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基嘧啶磷含量:6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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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物 |
防治對象 |
制劑用藥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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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方法 |
室內(nèi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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蚊、蠅 |
2克/平方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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滯留噴灑 |
本品藥液應現(xiàn)配現(xiàn)用,配好的藥液不宜存放太久,將本品兌水稀釋50-100倍,均勻噴灑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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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(chǎn)品性能(用途):
本品是擬除蟲菊酯及有機磷復配的衛(wèi)生殺蟲劑,具有觸殺和胃毒的作用,對家居、學校、工廠、辦公室等室內(nèi)蚊、蠅有防治作用。
注意事項:
1. 避免噴在寵物、畜棚、作物(桑樹)或電源上。噴藥時切勿污染食物、糧食、加工食物的器具表面或盛放食物的容器2.施藥時請配戴保護性衣物,穿防護服、戴口罩、手套、眼罩等,施藥后及時清洗暴露皮膚并更換衣物,施藥后徹底清洗可能受污染的器皿。如果處理部位高于頭頂,需對低處用塑料布或其它類似材料覆蓋進行防護。 3.在處理區(qū)干燥前,禁止孩童、寵物或其它未著防護的人員進入處理區(qū)域。 4.本品僅用于室內(nèi),養(yǎng)蠶室及其附近禁用。 5.用過的容器應妥善處理,不可隨意丟棄或作他用。 6.孕婦、哺乳期婦女及過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應請及時就醫(yī)。
中毒急救:
皮膚接觸:立即褪去被污染的衣物,用大量清水至少沖洗15分鐘;
眼睛濺入:立即翻開眼瞼,用流動的清水至少沖洗15分鐘;
吸入:不慎吸入,立即轉(zhuǎn)移至空氣清新處;
誤食:不慎誤食,立即攜帶標簽送醫(yī)就診,對癥治療,無特效的解毒劑。
貯存和運輸:
產(chǎn)品搬運時要輕拿輕放,嚴禁猛烈撞擊、日曬、重壓、防潮、防水。產(chǎn)品應貯存在陰涼、干燥、通風避光處;置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,遠離兒童,不能與食品、飲料、種子、糧食、飼料或易燃易爆品等同貯同運。
凈含量:500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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